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失信典型案例 ——杨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
2017年3月安龙县公安局接到车某某的报案称自己在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新马路口遇到一名陌生男子,并与其搭话称因在兴义出车祸需要急用钱,又不敢到银行兑换自己身上的英镑,想个办法帮忙把钱换了。此时又过来一个男的名叫“小韦”说是可以帮忙兑换钱,但是要一个见证人,就让车某某一起,并且要兑换的那个人说换好之后分别给他们一人1000元钱表示感谢。之后小韦就到银行咨询,并告诉他们一张1000元的英镑可以换33800元的人民币,并和车某某商量他们自己和这个男的换,小韦说是他现在能拿7万元出来,让车某某拿3万,车某某只有1万元钱,小韦说也可以,车某某就和小韦分别去银行取钱,之后他们把8万元交给要换钱的男子,男子给了他们10张1000元面值的英镑。后小韦到拿了英镑到银行兑换,让车某某和换钱的男子在旁边等,之后小韦打电话来说需要车某某到银行,车某某到银行后没有看到小韦,回来也找不到换钱的男子。 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并将涉案的嫌疑人抓获,嫌疑供述其是使用秘鲁币冒充英镑与被害人换取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现已被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26日 |
(责任编辑:黄万东) |